2009年度园区新政策
1、注册10万实收资本的企业,全部费用为:2500元
2、注册50万实收资本的企业,全部费用为:4000元
3、注册100万实收资本的企业,全部费用为:10000元
4、注册100万实收资本以上的企业,费用当面协商。
财政奖励如下:
1、增值税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税率征收,尔后甲方对落户园区的企业按所交税金的5%予以返回,作为财政奖励。
2、营业税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税率征收,尔后甲方对落户园区的企业按所交税金的30%--40%予以返回,作为财政奖励。
3、企业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税率征收,尔后甲方对落户园区的企业按所交税金的15%予以返回,作为财政奖励。
4、个人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税率征收,尔后甲方对落户园区的企业按所交税金的10%予以返回,作为财政奖励。
以上政策一季度一返,第四个月的月底返回上一季度的财政奖励,直接到客户指定的账户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。另外提供优惠的社保缴纳基数,降低企业的负担。
园区办公室
09年9月1发布